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处理敏感个人信息应取得您的单独同意,并向您单独告知处理的必要性及对您的影响。本告知就本服务处理您敏感个人信息的相关事项作出专门说明,请您在同意前认真阅读。
我们处理上述敏感个人信息,是为了向您提供会员健康管理服务所必需:
我们已采取符合行业标准的安全措施,尽力降低对您权益的影响。在采取上述保护措施的前提下,处理您的敏感个人信息不会对您的个人权益造成超出必要限度的不利影响。若您不同意提供或处理上述敏感个人信息,我们将无法为您提供依赖该信息的会员健康管理与复查提醒服务,但这不影响您到院就诊等基本医疗服务。
我们仅在实现上述目的所必需的期限及法律法规要求的期限内保存您的敏感个人信息,超过期限的将删除或匿名化处理。
您有权查阅、复制、更正、删除相关信息,并有权随时撤回本单独同意。撤回同意不影响撤回前基于同意已进行的处理;撤回后,我们将停止相应处理,您也将无法继续使用依赖该信息的相关功能。行使权利的方式详见 《隐私政策》 第八条。
就敏感个人信息处理相关事宜,您可联系本院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黄(电话 0591-62811111) · 电子邮箱 fzylgkyy@163.com,或到院前台咨询。
当您在登录/建档环节勾选同意,或点击"同意"按钮时,即视为您已阅读并单独同意本告知所述的敏感个人信息处理。